旅游保险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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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3-27 16:25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河北保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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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社办理旅游保险的注意事项

    和旅行社经营有关的旅游保险主要有两类,即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保险,这两类保险对于旅行社和游客具有不同的意义。
    一、旅行社责任险。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人是旅行社,直接受益人也是旅行社。当旅行社的经营有过错,需要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时,由保险公司向游客承担赔偿责任,旅行社不需要额外支付赔偿金。总之,旅行社是为了自己才办理责任险。目前旅行社经营中有关责任险存在的问题有:
    1、业务员在推销产品时,由于对责任险的性质不明,对外销售时只是简单地告诉游客,旅行社已经办理了保险,而不介绍责任险的性质,导致游客误解。
    2、少数旅行社办理责任险,似乎是为了完成《旅行社条例》规定的任务,没有充分认识责任险的实际意义和作用。
    3、旅行社没有特别关注医疗费的限额。对于游客的死亡,责任险有较高的赔偿额度,而对于游客的受伤,医疗费的额度很低,导致由于旅行社的责任导致游客受伤医疗费很低,游客的权益难以保障,最后还是由旅行社自己承担,给旅行社的感觉是责任险不管用,这是旅行社的误解。
    二、旅游意外保险。旅游意外保险的投保人应当是游客,受益人也是游客。虽然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只是规定旅行社“可以”向游客推荐意外险,是一种任意性的规范,而不是像旅行社责任险那样属于强制性规范。但我认为,为了减少纠纷的发生,降低旅行社的风险,旅行社仍然有必要向游客强力推荐意外险,理由是:
    1、游客发生的伤害以意外事故为多。从游客人身伤害的纠纷中看,大部分伤害主要来源于意外,而不是责任,旅行社为了避免麻烦和损失,应当向游客推荐意外险。
    2、游客拒绝投保意外险要得到书面确认。如果旅行社向游客推荐意外险,而游客拒绝投保,游客的行为没有过错,但为了保险起见,旅行社应当得到游客的书面确认,以防将来出来意外后旅行社举证不能。
    3、责任险赔偿的过程较为复杂。责任险的赔偿通常要借助于司法途径,行政部门的调解保险公司不认可,即使是法院调解保险公司也不认可,一定要经过反应判决程序,要想得到赔偿有一个相当的过程。
    三、旅行社代为办理意外保险的注意事项。
    1、旅行社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责任险,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,但在为游客办理意外险时,旅行社应当取得保险代理资格,否就是涉嫌超范围经营。
    2、旅行社从保险公司获得利益,应当打入公司账户,而不是业务员或者总经理个人账户,否则就涉嫌商业贿赂。

      到境外旅游,在买保险方面,需要注意什么?

      第一,保额要适中。考虑到境外的消费水平,一些游客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往往选择高保额保险产品,认为保额高保障就好。对此提醒,到美国、新加坡、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,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;而到泰国、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,如果行程较短,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。

      第二,救援热线要记住。境外旅游保险很重要的一项是紧急援助,投保人一旦遇到保险问题,记得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报案。在紧急援助方面,小到游客在外遗失护照钱包,大到发生意外险情,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。至于语言沟通方面,投保人无需多虑,因为一些大的国际保险集团会提供汉语服务。因此,游客应详细了解紧急救援服务内容,以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,从而做出最优选择。

      第三,保单可以不用随身携带。有些游客会认为保单不随身携带,如果出险,保险公司不理赔。其实,消费者到境外旅游,保单可以不用随身携带;如果出险,消费者可以电话报案及时通知保险公司,保险公司会为客户进行理赔指导,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。即使保单遗失,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出险,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,同样可以获得保险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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